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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: 根據調查結果,事件發(fā)生在7月8日,一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(yè)務的外省籍女子張某(無導游資質)非法組織旅游團隊前往瀘沽湖游玩。在旅途中,張某與游客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她在旅游大巴車上睡覺被要求停下來。 針對此案,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調查,并發(fā)現張某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(guī)定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第九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打算對張某進行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,并處以十萬元的罰款。處罰決定將在相關法定程序完成后做出。 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權益,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將繼續(xù)開展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。我們會加強監(jiān)管力度,對涉及旅游違法行為的個人和旅行社進行嚴肅處理,以保護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。同時,我們也呼吁廣大游客要選擇合法、有資質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,避免發(fā)生類似違法事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