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離婚時請求返還彩禮”——法院判決返還8萬元
近期,寧蒗法院審理了一起原告起訴被告離婚,并請求返還彩禮的案件。原告金某男與被告楊某女經親朋介紹認識后,于2019年12月登記結婚?;楹螅蚬ぷ髟?,雙方一直兩地分居生活。在此過程中,雙方缺乏溝通和理解,互相不信任,從而產生矛盾。原告對被告婚外私生活多次跟蹤、監(jiān)視,2021年5月,原告懷疑被告出軌而尾隨,致使雙方關系更為惡化,經雙方家人協商勸解未果,夫妻感情徹底破裂,原告遂起訴離婚,并要求被告返還彩禮175350元、賠償經濟撫慰金10萬元及經濟損失5萬元?;橐龃胬m(xù)期間,雙方未生育子女,無共同財產及共同債權、債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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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離婚時請求返還彩禮”——法院判決返還8​萬元
2021-10-31 16:21 上傳
法院綜合原告陳述以及提交的證據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言,綜合考慮案件事實及當地民族風俗習慣等因素,確認原告支付彩禮的金額為118080元。因雙方共同生活時間不長,未生育子女,原告為支付彩禮致使經濟狀況受到一定影響,導致離婚雙方均存在過錯等因素,根據公平原則,判決由被告返還原告彩禮8萬元。原告請求被告支付的精神撫慰金和經濟損失,因沒有提交任何有效證據予以證實受到的損害和損失,其主張于法無據,因此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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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31 16:21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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